水费拖欠在全国各地水司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只不过是各个水司的所欠数额和时间长短不同罢了。有的水司领导重视,下手早,所欠不多;而有的水司措施得力,追交紧,欠费较少。这就是俗话常说的“事在人为”。水费拖欠它不仅是衡量一个供水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而且还是提高水费回收率所面临的重大挑战。据笔者所在部门这些年来同各类用户打交道的经历,平时行业报刊杂志中刊登介绍其它水司的经验做法,以及有机会到兄弟单位观摩所看到和听见的。笔者以为,解决好欠交水费问题的常见办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建立快速便捷的交费平台。水费的收交过程,不同于其它行业的服务网点。如银行的存取款,既有总行、支行、分行和储蓄网点,还有银联卡,用户存取自由、方便;电话交费也是既可以到营业厅、代办所,还可以实行网上交费。而自来水的交费相对于银行部门和电信业来说,网点少,一个县或区只有2—3个收费点。但自来水却是每家每户天天都用。因此说,如何面对这个庞大的用户群体,方便他们交费,笔者以为:只有建立快速便捷的多个交费网点和多种形式的交费通道,能使用户迅速交费,减少往返次数,这样才能极大地减少因用户交费不方便而给水司造成的水费滞交和拖延。好再,目前,全国各地水司都已实行银行代收或“居民一卡通”收费。
二是提供上乘水表和维修服务。作为自来水公司应该首先向用户提供安装正规厂家生产的且经过校验合格的水表,对使用年数到期甚至于超期使用的用户水表,要按时限进行周期或强制性换表,不给少数欠费者提供“口实”和“托词”。另就是增加维修人员,有报漏就必须到现场检查,还必须按社会服务承诺制搞好维修。在维修过程中要确认现场,分清责任,既不能因水司责任而把漏失的水量全部记在用户头上,也不能因用户原因,想减免其所有责任而使水司遭受经济损失。
三是大力推广用水合同化管理。与所有用户签订《城市供水合同》,明确用户缴纳水费的义务和权利,注明缴费的时间期限,增强用户履约意识和缴费的主动性,用合同来约束用户的缴费行为。把主动交费、正常交费和恶意欠费的三个层次用户区别对待,对不同的交费对象要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对主动交费的要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对正常交费的要巩固稳定提醒他们;对恶意欠费的要及时催交加收滞纳金。
四是运用法律追究无赖欠水户。从总体上来讲,存在拖欠水费的企业和个人还是少数,而所谓的“钉子户”更是极少数。因此,我们对这些少数“钉子户”要派出专人靠上去做工作,“先礼后兵”。一方面要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协商补交拖欠水费的方式和时间;另一方面对通过工作仍不愿缴纳拖欠水费的用户,公司要坚决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以诉讼途径讨回欠费,彻底解决恶意欠费的“顽症”,使企业有一个良性的发展空间。